港澳台商在玄武投资的企业属于外资企业,不过相对于欧美外资企业不同,所以在玄武注册港澳台外资企业在政策和材料上有所区别,下面是登记各类港澳台外资企业所需的资料,请参阅!
一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材料:
1、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》。
2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(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)。
3、公司章程。
4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
5、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。
6、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7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8、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。
9、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,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。
10、公司住所证明。
11、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。
12、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。
13、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。
14、其它有关文件。
二、(非公司)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材料如下:
1、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(非公司)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》。
2、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(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)。
3、合同、章程。
4、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。
5、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。
6、法定代表人、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。
7、住所使用证明。
8、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。
9、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。
10、其它有关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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